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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刚老师参加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的不起诉案件学术研讨会

发表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2014年9月21日夜晚,金泽刚教授参加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举办的“合同诈骗罪认定标准学术研讨会”,会议研讨了一起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案件,被害人刘建华不服不起诉决定,提起申诉。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的专家学者,以及本市部分检察官和律师参与了研讨。金老师肯定此案构成合同诈骗罪,而且是以部分履行合同为手段达到诈骗目的的合同诈骗罪,金老师强调要在整体上把握被不起诉人的诈骗故意,而不能分阶段认定其诈骗行为。不过,犯罪数额只能是骗取未归还的部分。对不起诉决定书则要重点研究,并作为申诉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