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济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洪堡大学三校共同合作下,每年定期举办的中德双边或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成为了中德两国学者研究中国法、德国法、欧盟法和进行中德、中欧法律比较研究的一个重要的交流机会和平台。继去年召开首届论坛后,2014年4月3日,在同济大学综合楼1305召开了第二届中德经济法论坛(Sino-German Economic Law Forum),由来自三校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学院的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的助理教授谢焱参加了该论坛,并作了英文报告,题目为“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废除问题”,从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经济犯罪的死刑说起,重点谈到了贪污贿赂罪死刑的适用缺乏威慑力,并且不利于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外逃贪官,进而得出死刑应当最终废止的结论;同时承认过程是漫长的,需要社会制度和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同时明确刑法相关罪名的适用,增加定罪率和执行率,以达到“严而不厉”的法律效果,发挥刑法应有的作用。 另外一名刑法学教授Hans Theile来自康斯坦茨大学,就“行为规则和刑法”的话题作了报告,探讨了自我规范是否是犯罪预防的一种倒退,行为规则的规范性导向等问题。 关于刑法的报告引发了与会学者和同学们的浓厚兴趣,并积极参与了问题和讨论环节。最后中德经济法论坛在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