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到30日,我院金泽刚教授应邀参加“新型贿赂犯罪疑难问题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会上,金泽刚教授就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构成贪污贿赂罪的主体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内容包括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界定标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具体认定等。
本次会议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