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业“跳楼哥”跨7省骗1.2万被批捕
今年8月23日8时40分许,横峰县某楼盘二期工程6楼有人扬言跳楼。接警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站在6楼的 脚手架上,情绪异常激动。经询问,男子自称横峰县一个朱姓男子拖欠其工钱,追讨未果,便有了轻生的念头。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劝说,了解到该名男子跟上饶市公 安局指挥中心8月19日发出的预警信息中提到的利用“跳楼”进行诈骗的李某相似。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许诺给李某800元现金,等李某下楼后将其抓获。
经警方调查,李某在近3年时间内,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骗取1.2万元。近日,横峰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其批捕,李某成为全国首例被批捕的“跳楼哥”。
预警信息锁定“跳楼哥”
同样的“跳楼”事件今年在我市已经发生过两起,分别在玉山和广丰。
今年4月28日下午5时13分许,玉山县火车站附近有人扬言要跳楼。接警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先后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站在一栋在建楼房4楼的 竹制脚手架上,手上还拿着一个刀片,情绪非常激动。经询问,该男子自称姓李,江苏省盐城市人,这次到玉山是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未果,钱却花光了,觉 得生活没什么意思,所以动了寻死的念头。经过30多分钟的交流后,李某向救援人员提出回家的路费没有着落,消防官兵给了李某600元钱,李某即放弃跳楼。
今年8月15日中午11时21分许,广丰县永丰街道有人扬言跳楼。该男子自称在广丰被一女子骗去5000多元钱,身无分文无法回家。最后,在建楼房的房东资助其1000元,该男子遂放弃跳楼。
这两起跳楼事件引起了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曾志江的注意,经过调查比对,他发现两起跳楼事件存在相同之处:跳楼者姓李,是一名50岁左右的光头 男子,以寻找妻子,钱花光,无法回家或钱财被骗,身无分文,无法回家等理由,博取人们的同情,得到钱财资助后,均放弃跳楼。于是,曾志江向上饶市公安局指 挥中心上报了《警惕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信息,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我市多地实施跳楼诈骗进行了预警提示。收到预警信息后,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高度重视,立即向全市发布了《关于严密防范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的第4天,即8月23日,李某在横峰县一在建楼房6楼,再次编 造凄惨遭遇,扬言跳楼来博取救援人员和好心民众同情以骗取钱物时,被已接到预警的横峰县公安局民警识破,并依法将其拘留。
“跳楼哥” 跨7省骗1.2万
经过审讯,“跳楼哥”李某的身份浮出水面。李某,47岁,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镇,曾做过空调安装工作,因此能身处高处而不害怕。此人行骗经验丰富,经常把行骗地点选在繁华地段及在建工地,行骗目标为救援人员和工地老板。
经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李某于1993年11月曾因匿名投恐吓信敲诈他人财物被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公安分局北龙港派出所处理,并被列为重点人口管控。
2011年9月29日,李某在安徽省黄山市扬言跳楼。这是目前办案民警了解到的李某最早的一次“跳楼秀”。
随后,李某在湖南、江苏、安徽、浙江4省共“跳楼”行骗10次。于2014年初流窜至我省宜春、新余等地行骗。
1月20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珠泉派出所处置一起跳楼自杀事件,民警筹集1000元给李某。3月26日,新余市公安局抱石路派出所民警筹集700元给李某。4月11日,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民警资助200元给李某。
4月底,李某流窜至我市,并于4月28日、8月15日和8月23日分别在玉山、广丰和横峰行骗。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起,李某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骗取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