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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老板集资诈骗1.5亿跑路获刑19年

发表时间:2014-03-19  阅读次数:

 原标题:江苏常熟“跑路”老板诈骗1.5亿获刑19年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常熟市某服装厂老板姚某因集资诈骗1.5亿元而“跑路”,2013年被常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0万元,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维持了原判。

姚某今年37岁,2003年4月开办了一家服装生产加工厂,企业规模在百人上下。2009年底,工厂面临关门停产危机,至2012年8月间,他先后虚构资金周转、还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等事实,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朱某、张某等十余人,共计1.5亿元。

2012年3月,姚某的举债让他越陷越深。2012年8月20日,债台高筑的姚某走投无路,携款出逃安徽。不到10天时间,安徽民警根据线索将姚某抓获,并缴获20余万元集资款。

常熟法院一审认为其行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抽资出逃罪,作出上述判决。姚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